核電廠可延役20年 彭啓明:重啓不用環評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核電廠延役修法草案,外界關注是否要環評,環境部長彭啓明今天表示,依照現行法規,核二廠、核三廠重啓不需環評。(臺電提供)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核電廠延役修法草案,停止運轉核電廠仍可申請換髮執照,並將執照時間延長至20年。外界關注是否要環評,環境部長彭啓明今天表示,依照現行法規,核二廠、核三廠重啓不需環評,但環評是相對公開、透明且開放公民參與的機制,提醒核安會執行檢查,能參考這項機制。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邀請彭啓明專題報告,他會前表示,當初核一廠、核二廠及核三廠興建,都沒有執行環評,核四廠有做過,但最後沒有興建成功,依照目前法令,如果核二廠及核三廠重啓不用環評,希望核安會未來檢查能參考環評機制,核電廠除役則需要環評。

彭啓明表示,核電廠延役需環評、延役則不用,儘管看起來有點奇怪,「我也覺得很奇怪」,目前的法規就是如此,若要調整,需要修改《環境影響評估法》,但環境部不是核能主管機關,仍會提醒核安會核電廠重啓相關程序,最好參照環評機制讓其公開透明、開放全民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