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電廠除役機組再爆偷開 彭啓明:環境部全力監督

環境部長彭啓明參加頒獎典禮。(林良齊攝)

已經除役的大林燃氣5號機組未取得操作許可,卻傳出偷開疑雲,近日更頻頻上場救援,臺電稱是依《空污法》授權轉爲「緊急備用電力設施」,環境部長彭啓明13日受訪時表示,依法規定緊急備用時數一年不能超過720小時,環境部會全力監督有無超標或超過時數,「大家可以放心」。

依空污法及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緊急備用電力設施爲指單一機組年累積運轉時數不得超過720小時下,專用於供電系統跳電、限電期間或其他爲維持供電系統正常運轉機組。

部分外界疾呼應檢討排放標準,不能再讓臺電濫用緊急備用電力設施,彭啓明未正面迴應僅說,緊急備用機組每年運作不能超過720小時,且臺電每一個排氣管都有監測數字,環境部會全力監督有無超標或時數超過,大家可以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