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達電廠除役機組重啓「回饋金未到位」 陳其邁說話了

興達電廠1、2號燃煤機組除役近2年,民代質疑,未來若發電,臺電恐未能回饋地方。(摘自臺電官網)

興達電廠1、2號燃煤機組除役近2年,民代質疑,未來若發電,臺電恐未能回饋地方。臺電坦言,依現行《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制度,除役機組不適用回饋金,將重新檢討機制。高雄市長陳其邁強調,「有發電就該回饋,天經地義」,已責成環保局發文臺電與經濟部協商。

興達電廠3、4號燃煤機組,近日遭爆偷開「救援」,臺電慘遭炎上。國民黨高市議員李亞築更揭露,興達1、2號機已經除役多年,退役後竟可在沒有操作許可下發電,更沒有回饋金,犧牲地方居民「用肺發電」,她主張退役機組未拆除前,若有繼續發電,回饋金應該給現有的區、裡,「高雄要硬起來,不能再這麼軟弱了」。

環保局長張瑞琿說明,興達2號機組近期僅測試,主要爲備載需求,在緊急情況下才會發電,但李亞築質疑,民進黨能源政策大有問題,若臺灣不缺電,應加速拆除老舊機組,而不是以「備載」爲由欺騙民衆,她更認爲退役機組未拆除前,若啓用發電,回饋金就必須到位。

陳其邁強調,高雄電力自給自足,不應過度爲外縣市供電,若燃煤機組作緊急備載,應合理回饋,市府也會嚴格把關。而回饋金的本質是臺電因發電回饋地方居民,用於基礎建設、生活、學校等各項補助,由地方組成的委員會並做分配,他主張回饋分配辦法應該更清楚,「獎學金與營養午餐部分都不該刪」。

陳其邁也允諾近期責成環保局行文給臺電、經濟部協商。對此,臺電則迴應,現有回饋機制是遵循《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規定,且是針對現役機組發電給予地方回饋,至於民代所指的除役機組是否有回饋金,臺電將再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