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達電廠偷開機惹議 陳其邁:要求如期除役
高雄興達電廠3、4號燃煤機組21日起連3天開機引發爭議,對此,高雄市長陳其邁表示,要求興達電廠如期除役的立場沒有改變。(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興達電廠3、4號燃煤機組21日起連3天開機引發爭議,對此,高雄市長陳其邁表示,雖然該燃煤機組運轉符合規定,但他會要求環保局嚴格監督,並重申要求興達電廠如期除役的立場沒有改變,也再度強調不應該犧牲高雄的環境成本來南電北送。
陳其邁表示,高雄興達電廠3、4號機在去年9月有申請展延,但高市府不同意,所以現在沒有操作許可,但按照環評法以及它對環評的承諾,當機組轉爲備載,它只能在備載容量低於8%時運作,且每年運作不得超過720個小時,這是《電業法》的規定,所以市府會嚴格監督臺電。
陳其邁強調,針對除役的部分,高市府的立場從來沒有改變,他們會要求3、4號燃煤機組如期除役,這個情況跟臺中不一樣,臺中火力發電廠是臺中市政府發給操作許可,所以沒有像高雄已經轉爲備載機組8%的限制。
陳其邁指出,高市府一向認爲電力發展必須跟產業發展相互配套,各縣市應該要有自己足夠的電力供應產業用電,不應該南電北送,由高雄市民來承擔整個外部的環境成本。
高市府環保局指出,已於2021年2月明確要求臺電公司規畫2部機組均於2025年除役,並要求興達電廠相關備用機組啓用均需提前通報,說明原因及預計使用時間,環保局將派員全程掌握使用情形,嚴格掌控2部機組使用時數。
環保局表示,興達電廠3、4號機組爲備用機組,除有啓用條件限制外並有使用時數也訂有上限,與臺中電廠機組領有有效操作許可下電廠正常運轉的情況完全不同。統計至今日上午10時,興達電廠3號機組累積使用109小時、4號機組使用156小時,總用煤量約3.2萬公噸,使用量爲2021年的1.6%,也已派員查覈現場操作情形及全時監控管道排放情形,確認管道排放濃度符合高雄市電力業加嚴排放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