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縮公民參與環評 環團痛批環境部開倒車 彭啓明迴應了

環境部爲避免2月四接環評民衆鬧場、起口角衝突類似事件再發生,遂限制民衆僅能在發言階段入場,其餘時間須待在直播會議室,不過此說法民團並不認同,痛批「民主倒退嚕、乾脆整個環境部廢除」。(賀培晏攝)

環境部21日召開政策環評,卻出現民衆無法全程現場旁聽、限制發言時間等狀況,環境部說明,係爲避免2月四接環評民衆鬧場、起口角衝突類似事件再發生,不過此說法民團並不認同,痛批「民主倒退嚕、乾脆整個環境部廢除」並於今(26)日至立法院抗議;對此環境部長彭啓明迴應,發言限制爲會議常見做法,且環評意見表達方式多元並皆納入紀錄,絕對最公開透明。

據瞭解,2月環境部舉辦「四接環評審查」,並開放正反方民衆入場旁聽,但雙方卻因立場不同屢次在場內爆發衝突,甚至出現「丟椅子」、「霸佔主席臺」情況,而爲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環境部21日舉辦的「國科會科學園區用地需求政策環評」就限制民衆僅能在發言階段入場,其餘時間僅能在一旁會議室觀看直播,且發言時間限制3分鐘。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表示,對於環境部的公民參與方式,在沒有修訂任何法規之下,卻大幅改變感到訝異,最大問題是開發單位可以不採納公民團體意見,也不必回覆書面意見。

陳椒華質疑,假如民衆用一週的時間研讀幾百頁的環評書件,特別請假,又花了3000元交通費來到環境部參加環評,只發言三分鐘就被趕出場,開發單位也不必迴應,這樣合理嗎?

看守臺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當今環評制度有三大害,使得重大開發案的環評過程屢屢引起爭議,第一害,是環評書件由開發單位負責產出,造成厚厚的環評說明書中卻常常充斥輕描淡寫、華而不實甚至虛僞造假的文字;第二害是,負責環評審查的環評委員是由環境部閉門遴選出來,常常只是御用學者,未能站在維護環境生態、公平客觀的立場。

第三害,是未能依據行政程序法23條,將受開發案影響之當地居民與環保團體視爲當事人,反而是將其視爲旁聽者,限制發言僅三分鐘,卻容許開發單位與環評委員可漠視其發言不予迴應,剝奪原本可防止決策偏差的公民參與權益。

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理事長陳祺忠提到,環評存在的目的是「透過專業委員,提出迴避減輕、補償策略之保護環境方案」,但非常遺憾環評委員往往都不是受影響當事人,因此需要仰賴民衆進場發言陳述意見,如今卻屢屢限制,如果環境部不願保護人民、守護環境與設立宗旨背道而馳,那還不如「整個廢除」。

彭啓明迴應,會出現限制發言時間3分鐘,系因過往4次會議有的會講到6分鐘,但會議本來就有制度存在,不過如今意見表達方式多元,只要民衆提出都會列入會議紀錄。

彭啓明強調,民衆權益絕對不會受損,環評是最透明、開放的會議,讓各界人士皆有陳述意見機會,不過環評也具有相關規定,盼民衆能夠予以尊重,而目前也正着手環評總體檢,歡迎各界提出意見讓環評制度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