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抗議焚化爐適用促參獎勵、享賦稅減免 環境部迴應了
針對環團要求焚化爐停止適用促參法,環境部迴應,垃圾處理設施爲地方重要及必要的設施,目前正在徵詢各地方政府意見,以便向財政部提出建議。(新竹縣政府提供/本報資料照片)
環團18日到行政院門口舉辦記者會指出,環境部容許各級政府適用促參法鼓勵設置焚化爐,讓業者享有5年免稅及其他賦稅減免、補貼,呼籲立即停止焚化爐適用促參法,而是將納稅錢用在垃圾源頭減量及循環利用。環境部迴應,垃圾處理設施爲地方重要及必要的設施,目前正在徵詢各地方政府意見,以便向財政部提出建議,未來仍將持續推動源頭減量與資源回收,以減輕垃圾處理的壓力。
環境部指出,去年「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促進委員會」會議中,民間團體已提出將焚化、掩埋、燃料化及填地等末端設施排除在促參法適用範圍外的建議,環境部也在會中表達關注,基於垃圾處理屬地方政府權責,今年已請各縣市環保機關提出意見中,將彙整地方意見後向財政部提出綜整建議。
環境部強調,即使再努力推動源頭減量與資源回收,仍有垃圾需要處理,地方需有自主性的垃圾處理設施,推動垃圾處理措施或建置垃處圾理設施,應與民衆充分溝通,以取得最大共識。
環境部表示,將鼓勵地方參考彰化縣破袋稽查的成功經驗,落實源頭減量,並呼籲民衆共同配合,以減少末端垃圾處理的負擔,實現循環經濟與環境永續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