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面型光電納入環評」臺灣成首例 彭啓明:機制最快年底出爐
▲水庫光電板清洗引發爭議,環境部研擬納入環評,臺灣可能成爲全球首例。(示意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林育綾/臺北報導
烏山頭水庫光電板清洗爭議延燒,環境部長彭啓明今(20)日表示,環境部已針對水庫的上中下游、淨水廠檢測,水質均無異狀;另全球超過上百國家都有設置水面型光電,但目前沒有一個國家對此設置環評制度,臺灣能自訂門檻與程序,研議將光電納入環評,最快年底前可提出規範。
立法院今日召開「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邀請環境部、經濟部、農業部、內政部、交通部等,就「太陽能光電板案場環評機制與保護區廢棄物管理之檢討」進行報告,並備質詢。其中環境部長彭啓明在會前接受訪問提到,其實蒐集全球100多個設有光電的國家中,沒有一個在水面型光電設置環評機制,不過,這不代表臺灣不該做。
彭啓明說明,環境部正着手規畫,研議將水面型光電納入環評,預計在未來1至2個月內徵詢各界意見,透過科學討論,提出屬於臺灣的水面型光電環評制度。若順利,最快年底前可訂定相關標準,例如達一定面積規模即須進行環評,後續將納入環評細則中。
彭啓明也說,目前全臺約有3至4座水庫設置水面型光電案場,環境部會持續監控水質變化,包含全氟烷基化合物(PFAS)等新興污染物,都列入檢測項目;但經詢問確認,各水庫清洗光電板「皆使用清水」,這與水庫自然有灰塵掉落的情況相似,農業部後續也將制定清洗作業管制標準。
環境部已針對水庫上、中、下游,以及淨水廠進行水質量測,均沒有異狀,也進行極端試驗,將光電板破碎後進行溶出與浸漬,仍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