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首例因“陸籍”遭解職村長將提訴願
來源:環球時報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臺“內政部”今年查出全臺有5名村裡長具大陸籍,其中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村長鄧萬華8月1日因未提出放棄陸籍證明遭鄉公所解職,成爲全臺“第一例”因陸籍問題遭解職的村裡長。
據臺灣風傳媒8月2日報道,臺“內政部”1月查覈全臺議員與村裡長等民代,發現5名村裡長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進而要求村裡長主管機關也就是鄉公所、區公所等,依照臺相關規定辦理。規定稱,臺灣民衆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島內公職。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村長鄧萬華是來自四川的陸配,8月1日確定遭解除職務。其村長一職將由鄉公所派人。
臺灣聯合新聞網3日稱,鄧萬華出生於四川,28年前嫁到臺灣,17年前取得臺灣身份證。鄧萬華2022年首度參選學田村村長並當選,才任職幾年就因大陸籍問題被解除職務。鄧萬華氣憤地表示,自己拿的是臺灣證件也依法當選,卻遭突然解職感到很不公平,將提訴願(類似大陸的行政複議)爭取權益。她說,自己從一個陌生人變成來臺照顧公婆8年的兒媳婦、獨自撫養3個孩子的母親,也是6年前罹患漸凍症丈夫的全職照護者。3年前當選村長,任期還沒做完就遭解職,突然沒收入讓家裡經濟陷入困難,除了孩子要讀書,丈夫也要照顧,現在只能做零工賺錢。鄧萬華表示,當局強調意識形態,“我們不是外人,只是還沒被制度好好承認的家人”。
富里鄉鄉長江東成透露,臺“內政部”去年10月陸續來文,要求辦理解職事宜,但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目前臺灣與大陸屬於兩岸、並非兩國,導致鄧萬華沒辦法放棄陸籍身份,因此決定通過解職把這個議題透明化,希望通過訴願與行政訴訟讓法官認定。鄧萬華痛批民進黨就是故意給百姓找麻煩、雞蛋裡挑骨頭,“這就是擾民”。
島內法律界人士認爲,兩岸不存在國籍問題,陸配理應優先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按其規定,陸配只要取得臺灣戶籍滿10年,即可參選公職。前國民黨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是首位當選島內議員的陸配,而從她2018年參選到後來就職,最後到2022年卸任,都是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直到去年年底,臺“內政部”突然搬出所謂“國籍”的規定,以史雪燕未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爲由,解除她早已屆滿卸任的議員職務。島內不斷質疑賴當局是在刻意找茬,藉此形塑所謂“兩岸兩國”的氛圍,爲“抗中牌”加添柴薪。風傳媒2日稱,“大罷免”慘敗後,民進黨當局隨即對陸配村裡長開刀,“如此看來,在臺陸配們是否要做好心理準備,新一輪的‘反中獵巫’可能即將啓動?”
國臺辦發言人陳斌華7月16日表示,廣大在臺定居落戶的陸配羣體已經是臺灣社會的重要成員,是臺灣同胞的家人,是親人,也在不同崗位上爲臺灣的經濟社會發展作出貢獻。民進黨當局區別對待、蓄意打壓,再次暴露其“臺獨”本性,他們口中的“民主”“人權”都是騙人的鬼話。祖國大陸是廣大陸配的孃家,對於迫害大陸配偶的“臺獨”打手幫兇,“我們絕不輕饒,將依法追責,嚴懲不貸”。(張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