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陸籍村長遭解職 臺北恐也有? 北市府迴應了

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因具有陸籍1日遭鄉公所解職,爲全臺首例。北市民政局表示,目前北市未有里長解職,會依個案情形認定研議處理方式。(翻攝自內政部官網/徐佑升臺北傳真)

內政部於今年1月查出全臺有5位村裡長具有大陸籍身分,其中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於1日遭鄉公所解職,創下全臺首例。據瞭解,北市也有1位現任里長也具有陸籍,但並未像鄧萬華被解職。北市民政局表示,目前北市未有里長遭解職,有關里長國籍疑義案,現仍由區公所查明中,但對於查詢國籍有其困難,會依個案情形認定研議處理方式。

鄧萬華來自大陸四川廣元市,近30年前嫁來花蓮富里鄉學田村,當時爲取得臺灣身分證,特別回到大陸辦理放棄戶籍及國籍手續,再將證明文件帶回臺灣,3年前因丈夫生病起意投入村長選舉,登記參選也成功當選,目前卻傳出1日遭鄉公所因未能提出放棄陸籍證明解職。

縣府指出,鄧萬華因無法提出放棄陸籍的相關證明,1日確定由鄉公所辦理解職,村長一職將依《地方制度法》第82條規定由地方政府派代;鄧也將提訴願爭取權益。

據瞭解,在內政部調查到的5位村裡長中,北市松山區的新益里長王敏茹也具有陸籍身分,但目前未有解職情形。王敏茹表示,在實際上要去大陸放棄國籍非常困難,基本上看官方怎麼處理,她都配合。

民政局表示,目前北市尚未有里長解職情形,有關里長國籍疑義案,現仍由區公所查明中,但對於查詢國籍有其困難,會依個案情形認定研議處理方式。

民政局自治行政科科長方英祖補充,先前內政部確實有發函給有陸籍的村裡長的縣市政府,並要求依據《國籍法》提出放棄國籍證明,限期1年內。

但方英祖說,實務上因爲兩岸的現況,里長往往「無從證明」放棄大陸國籍,民政局會積極研議透過其他方式,與相關部門協調確認,希望能協助里長完成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