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未停讓行人致輕傷 擬重罰1.8萬 駕駛團體氣炸

交通部預告修法,未停讓行人而肇事的罰款,輕傷由7200元提高到1萬8000元。(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交通部預告修法,未停讓行人而肇事的罰款,輕傷由7200元提高到1萬8000元,重傷或死亡一率以最高3萬6000元處罰,引發汽車駕駛人團體不滿交通政策太針對駕駛人,5月19日將發起抗議交通部,更建議把行人闖紅燈的金額也提高爲1萬8000元,給予警惕。

我國去年有366名行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等於每天就有1人喪命,行人死亡案件中,有83人因「車輛未依規定停讓行人先行」,佔比約2成,顯示仍有部分駕駛人未依規定停讓行人。

交通部表示,爲再提升汽車駕駛人停讓行人觀念,促使駕駛人確實遵守規定,減少行人事故發生,因此提出修法。未禮讓行人而肇事的罰款,輕傷由7200元提高到1萬8000元,重傷或死亡一率以最高3萬6000元處罰,新規預計6月底前上路。

汽車駕駛人團體不滿交通政策太針對駕駛人,5月19日將發起抗議交通部,更建議把行人闖紅燈的金額也提高爲1萬8000元。(民衆提供/陳祐誠臺北傳真)

職業駕駛團體12日發出聯合聲明,批評交通部只會裁罰、沒有配套,拿人民當提款機。臺灣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協會聲明,交通政策有違比例原則且針對駕駛人,建議提高行人闖紅燈裁罰金額爲1萬8000元,重點道路路口加強員警駐點查緝行人違規闖紅燈行爲。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林福山迴應,行人安全保護是交通部重要課題,這次修法主要是針對已經造成行人傷亡檢討,並非針對一般違規,檢討處罰是希望駕駛對行人保護都要有最優先觀念,透過已經造成傷亡處罰檢討,希望有更高警惕方式。行人部分,還是以加強宣導爲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