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讓行人致重傷、死亡 一律罰3.6萬 6月30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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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力甩行人地獄陰霾,19日公告調高汽車駕駛未停讓行人導致行人死傷裁罰金額,致人輕傷最低罰鍰自7200元提高至1.8萬元,重傷或死亡一律以最高3.6萬元處罰,新制6月30日上路,盼促使駕駛遵守規定,減少行人事故。民團喊話,交通改善工程也應儘速跟上。
交通部統計,去年行人死傷1萬7162人,較前年減少498人,其中死亡人數自380人減至366人,道安改善有成效,但死亡有83人因「車輛未依規定停讓行人先行」,約佔2成,顯示仍有部分駕駛未依規定停讓行人。今年1至3月,行人死傷達4699人,其中96人死亡、4603人受傷,還不包括5月多起行人遭撞身亡重大車禍。
交通部說,19日公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在法定罰鍰額度範圍內調高致人傷亡起罰金額,駕駛未停讓行人致人輕傷起罰金額自7200元提高至1萬8000元,最高罰鍰3萬元;若致人重傷或死亡一律以最高額度罰鍰3萬6000元,6月30日起實施。
交通部說,原不停讓行人致輕傷吊扣駕照1年規定,將提高爲1至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照,現規定3年不得考照,將提高爲4至5年。草案6月底前將送政院審查,再送立院修法。
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理事羅宜認爲,欲改善弱勢用路人交通安全,不能僅提高罰鍰,工程面應儘速跟上,近期引發話題的北市師大路人行道改善方向就不錯,提高罰鍰可作宣示決心並加強宣導,但目前對改善道安仍沒更清晰政策主軸。
交通部強調,將持續改善行人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