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未停讓行人致重傷罰3.6萬 新制6/30上路
交通部修法調高駕駛未停讓導致行人死傷裁罰金額,新制6月30日實施。(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交通部力甩行人地獄陰霾,今公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調高駕駛未停讓行人導致行人死傷裁罰金額,未停讓行人而肇事罰款,輕傷自7200元提高至1.8萬元,重傷或死亡一率以最高3.6萬元處罰,新制6月30日上路。
交通部指出,去年行人死傷1萬7162人,較前年1萬7660人減少498人,其中死亡人數自380人減少至366人,顯示道安改善有成效,但行人死亡案件中,有83人是因「車輛未依規定停讓行人先行」,約佔2成,顯示仍有部分駕駛未依規定停讓行人。
爲再提升汽車駕駛停讓行人觀念,促使駕駛人確實遵守規則,減少行人事故發生,保障行人安全的通行環境,交通部今公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提高駕駛未停讓行人肇事致行人死傷罰則。
這次修法中,汽車駕駛不停讓行人導致行人輕傷,裁罰從原本7200元至1萬2000元調高到1萬8000元至3萬元,致行人重傷裁罰也從1萬8000元至3萬元,調高爲一律最高罰3萬6000元,與致行人死亡裁罰金額相同。
交通部後續也將修法,針對不停讓行人致輕傷吊扣駕照1年提高到1至2年,不停讓行人致重傷或死亡吊銷駕照部分,3年不得考照將提高到4至5年不得考照,草案已送行政院審查,待院會通過後將送立法院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