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檢調合力 化解矛盾糾紛

爲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充分發揮檢察職能與人民調解“檢調融合”聯動機制作用,日前,汪清縣專業人民調解中心與檢察機關聯合調解了一起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爲基層社會治理注入法治溫度。

今年2月,齊某與王某因佔道問題發生衝突,導致齊某人身受到損害,經鑑定爲輕傷二級(構成刑事立案標準)。公安機關將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後,爲高效化解矛盾糾紛,檢察機關決定啓動“檢調對接”機制,與汪清縣專業人民調解中心進行對接。調解中心接到申請後,仔細查閱相關證據材料,並全面覈實事情經過。經綜合審查,認定案件基本事實清楚,法律關係明確,但雙方就醫療費、誤工費等賠償金額爭議較大。

調解過程中,工作人員從“情、理、法”多個角度出發,一方面向雙方當事人講解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向過錯方闡明故意傷害罪量刑標準及需要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另一方面耐心傾聽雙方訴求,疏導受害方情緒,引導雙方換位思考、互諒互讓。同時,工作人員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和實際損失情況,對賠償金額提出了合理的調解建議。

經工作人員耐心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王某一次性賠償齊某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等各項損失共計3萬餘元,並當場履行賠償義務,齊某對調解結果表示滿意並出具諒解書。至此,該起糾紛得到了圓滿解決。

下一步,汪清縣司法局將持續深化“檢調對接”工作機制,依託“檢察+調解”模式,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推動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邁上新臺階。

來源:汪清縣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