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裝修起紛爭 悉心調解化矛盾
近日,延吉市司法局新興司法所聯合新興派出所成功調解了一起合同糾紛。
日前,金某將自己的辦公室租給徐某,雙方未正式簽訂租房合同。此後,徐某僱傭裝修公司負責人白某對該辦公室進行裝修,但他在未徵得金某和徐某同意的情況下,私自派工人到物業取出鑰匙進行施工。金某得知此事後,要求徐某賠償其經濟損失,雙方因賠償金額產生分歧,始終未達成一致意見。無奈之下,徐某來到新興派出所報案。
接到報案後,新興派出所立即協同新興司法所聯合開展調解工作。調解中,工作人員秉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依據《民法典》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相關規定,對雙方當事人進行明理釋法。工作人員向白某闡明,未經受僱方和承租方允許,且雙方未正式簽訂合同就入場施工存在過錯,同時,私自到小區物業領取鑰匙裝修也是屬於侵權行爲。隨後,工作人員建議金某適當調整索賠金額。
經工作人員耐心調解,最終三方達成和解協議:白某與徐某賠償金某3500元,並當場簽訂調解協議。至此,該起糾紛得到了圓滿解決。
下一步,延吉市司法局將繼續發揮職能優勢,深入踐行爲民服務宗旨,深化矛盾糾紛源頭治理,用心用情用力解決好羣衆的急難愁盼問題,切實提升羣衆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來 源:延吉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