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2千租蝦皮帳戶轉租大陸 中檢破洗錢集團起訴12人

臺中市謝姓男子等人以每月1200元至2000元租金,向人租借蝦皮賣場帳號後,再轉租給大陸網拍業者,販售仿冒商品,獲利超過3000萬元,檢警今年2月間發現異狀後,陸續收網帶回謝男等12人,聲押謝獲准,全案今依洗錢等罪起訴。

檢警調查,謝姓男子(35歲)等人成立「菁鼎選公司」,從2023年8月開始,透過社羣平臺及公開召募廣告,以每月1200元至2000元不等租金,吸引不特定民衆出租蝦皮帳號,以公司名義與出租人簽定帳號租賃契約,要求出租人協助完成帳號驗證、金融帳戶綁定,轉手以每月人民幣1100元至2000元(合臺幣4400元至8000元)不等金額轉租牟利。

檢警發現,該集團分工縝密,從廣告設計、帳號招募、合約簽定、帳號驗證、金流處理至與大陸電商對接,每一流程均有明確分工與專業操作,部分上架商品涉及侵害知名品牌商標權。

全案清查964個蝦皮帳號,該集團向大陸電商收取轉租金,金額達3381萬餘元,大陸電商所得貨款更逾4億1970萬元,該集團利用層層金流轉帳、虛擬貨幣及現金交付等多元方式掩飾資金流向,規避洗錢防制規範,危害金融秩序、智慧財產權。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吳升峰發現,該公司近年來頻繁對蝦皮帳戶申登人,提出侵佔告訴,且屢遭商標權人控告冒用商標,認有犯罪嫌疑,主動籤分,指揮專案小組深入調查、長期蒐證,今2月17日搜索,帶回謝男等12人到案,訊後聲押謝獲准,其餘涉案人以5萬元至15萬元交保,今偵結,依洗錢、違反商標法等罪起訴。

此外,帳號出租人也涉違反洗錢防制法的收受對價提供帳戶罪嫌,檢方也依臺高檢今年4月24日召集「偵辦出租蝦皮帳號案件研商會議」結論,針對居住於臺中市轄內143名帳號出租人展開偵查,已經通知130人到案說明(另案偵辦)。

中檢強調,依據現行洗錢防制法,凡無正當理由交付、提供帳戶予他人使用,無論是金融機構帳戶或綁定金融帳戶之第三方支付帳戶(例如本案蝦皮帳戶) ,皆屬違法,呼籲民衆切勿貪圖一時利益出租帳號淪爲犯罪集團利用之工具,還要面臨刑事責任,得不償失。

臺中市謝姓男子成立公司向人租用蝦皮帳號後轉租給大陸業者牟利,臺中地檢署今依洗錢、商標法等罪起訴。圖/臺中地檢署提供

臺中市謝姓男子成立公司向人租用蝦皮帳號後轉租給大陸業者牟利,臺中地檢署今依洗錢、商標法等罪起訴。圖/臺中地檢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