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 | 60天賬期三方共贏
文 | 張翊飛
近日,多家頭部企業響應新版《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中對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的款項支付期限要求,對供應商“支付賬期不超過60天”作出承諾。這一舉措是實現政企多方共贏的關鍵一步,對優化營商環境、改善中小企業生存現狀、提升大型企業長遠競爭力均具有積極意義。
對國家而言,清晰界定支付期限並配套建立全國投訴平臺和失信懲戒機制,能有效減少拖欠頑疾,降低中小企業維權成本和交易風險,提升市場透明度與政府公信力,推動營商環境法治化、規範化水平持續提高。
應收賬款兌現期限過長,是許多中小企業長期面臨的一大痛點。對中小企業而言,賬期壓縮至60天將顯著緩解其資金週轉壓力,有利於其穩定經營、恢復活力,將有限資源投入技術創新與質量提升,夯實產業鏈基礎。
對大型企業來說,遵守60天賬期承諾,現金流管理可能短期承壓,但長期看,有助於其擺脫依賴擠壓供應商賬期的低效競爭模式,建立穩定、健康的供應鏈體系,提升協同效率與整體競爭力,實現供應鏈生態的健康發展。
避免承諾流於形式,將縮短賬期舉措落到實處,還需政府監管與行業自律形成合力。一方面,監管部門需加快出臺實施細則,重點明確驗收、開票、付款等關鍵環節的時限標準,建立明確的獎懲制度,引導供應鏈上下游企業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協同發展。另一方面,供應鏈頭部企業也需率先垂範,積極履責,爲供應鏈健康發展發揮更多正向帶動作用。
這一舉措的落地實踐將對各領域優化營商環境、穩定供應鏈產生示範效應,真正形成國家、大企業與中小企業共贏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