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天賬期承諾”要說到做到

近日,多家頭部車企相繼發佈聲明,承諾將供應商支付賬期統一壓縮至60天內。

這個承諾並非“無中生有”。新修訂的《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明確要求,大型企業從中小企業採購貨物、工程、服務,應自交付之日起60日內支付款項。顯然,“60天賬期承諾”出自這裡。

應當看到,主流車企此次集體發聲,既是對國家號召的積極響應,更是吹響“反內卷”的號角。

事實上,不只是車企苦“內卷”久矣,被迫加入戰局的上下游供應商也苦不堪言。其中,在賬期問題上表現得尤爲明顯。長期以來,國內部分車企憑藉自身強勢地位,在賬期上“拿捏”供應商已成慣例——當前國內車企對供應商的支付賬期平均超過170天。有的車企深陷“價格戰”中,更是直接拿供應商當“彈藥”,用一延再延、一拖再拖的付款週期來分攤降價成本。這不僅變相把本該自己承擔的融資壓力和成本轉嫁給供應商,更將其拖下水,加入這場內卷中。本該“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現在變成供應商“既交錢又交貨”,這顯然不合理,也不可持續。若不及時走出這場“以拖賬養‘價格戰’”的泥潭,行業發展必將受到掣肘。

眼下車企們集體承諾縮短支付賬期,無疑是一個積極信號。對中小供應商而言,當資金週轉得到改善,便可騰出手來投入技術研發,推動產業鏈升級,從而提升整車品質,形成良性循環。從長遠來看,縮短支付賬期的意義還在於增強產業鏈信任。正所謂“大河有水小河滿、小河有水大河滿”,車企與供應商本就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唯有互利互惠,才能共生共贏。

好政策當有好落實。車企紛紛表態值得讚賞,但關鍵要說到做到——將承諾進一步細化爲具體措施。例如,列出支付款項的方式,明確到賬的起止時間如何計算,不要增加附加條件等。同時,不妨把縮短支付賬期當成“價格戰”轉向“價值戰”的起點,讓競爭焦點回歸產品創新與品質提升,從拼價格真正轉向“拼智能、拼質量、拼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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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