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苡任假處分遭駁 中選會提醒他送件時要出示3文件
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民團「地動刪瑤」召集人賴苡任。記者林孟潔/攝影
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民團「地動刪瑤」召集人賴苡任聲請假處分,請求法院命中選會就他提出的連署罷免函應予受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不符要件駁回聲請。中選會提醒,送件至臺北市選委會時,應出示領銜人張克晉身分證正本與合法授權的委託書等必要文件,才能做後續適法處理。
罷瑤第二階段連署將於7日截止,領銜人張克晉退出,雖罷團欲更換領銜人,卻因同意書未達標而失敗;賴苡任向法院聲請暫時處分,請求法院命中選會受理賴苡任提出的連署罷免函和連署人名冊。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指罷瑤連署人名冊受理機關應爲臺北市選舉委員會,非中選會,今裁定駁回。
對此,中選會指出,「公職選罷法」明定罷免案應由領銜人送件,無論是中選會或臺北市選委會都尊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至6月4日罷免吳思瑤、吳沛憶等兩立委罷團則已到過臺北市選委會場勘,並表達6月7日送件事宜。
中選會指出,既非領銜人也非備補領銜人,網路公開貼文又自承其亦非適格提議連署人的賴苡任,將於6月7日下午5點前至該會送件,臺北市選委會將依法令等作業程序請其出示領銜人張克晉國民身分證件正本與領銜人合法授權的委託書、送件函文簽署等相關必要文件,以便後續適法處理。
中選會提到,吳沛憶罷免案領銜人李孝亮也將於6月7日下午5點前至該會送件,臺北市選委會則會做好收件準備,也請領銜人遵守送件規定。詢問上開2案是否送件至北市選委會,允由渠等對外說明,此節核非屬選務機關得以置喙之事,則請各界諒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