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動刪瑤」召集人賴苡任聲請假處分 法院開庭調查

「地動刪瑤」召集人賴苡任(圖中)向法院聲請假處分,請求法官命令中選會就他提出的連署罷免函受理(中時資料照片)

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徵求連署7日將屆滿,但因爲原本的領銜人聲明退出,「地動刪瑤」召集人賴苡任向法院聲請假處分,請求法官命令中選會就他提出的連署罷免函受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今(3)日開庭調查後,審酌有無必要、急迫性後再作成裁定。

連署人賴苡任庭後接受採訪表示,希望法官准予暫時處分,他可進行送件,而非僅限領銜人送件,他說,選罷法有許多漏洞,造成中選會可以隨意上下其手,例如第76條第8項規定,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死亡或經提議人總數1/2以上書面同意者,由備補領銜人遞補爲領銜人,並以一次爲限;這部分1/2的同意應該是指領銜人的下車條款,而非中選會解釋之備補領銜人的上車條款。

本案是因爲罷免案的領銜人張克晉日前聲明退出領銜人身分,罷團更換領銜人也未果,賴苡任因此聲請假處分,主張第二階段連署書應該由連署人送件,而非單一領銜人。

賴苡任提告主張,中選會應於立委吳思瑤罷免案徵求連署期限於6月7日屆滿日前,對他代表提出的連署罷免函及檢附連署人名冊正、影本各1份應予受理,並依照罷免程序續行查對,如果中選會對於查對結果不足法定連署人數通知補提時,應通知聲他補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