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動刪瑤」召集人賴苡任聲請假處分 法院駁回
「地動刪瑤」召集人賴苡任(圖中)向法院聲請假處分,請求法官命令中選會就他提出的連署罷免函受理(中時資料照片)
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徵求連署7日將屆滿,但因爲原本的領銜人聲明退出,「地動刪瑤」召集人賴苡任向法院聲請假處分,請求法官命令中選會就他提出的連署罷免函受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日開庭調查後裁定駁回。可抗告。
北高行政法院,罷免案連署人名冊受理之適格機關應爲北市選舉委員會,並非中選會,賴聲請中選會應「受理」其所提出之連署罷免函及檢附連署人名冊,核無依據。
合議庭指出,本件聲請人在罷免案之連署人名冊尚未向主辦機關提出,即向本院提出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之聲請,難認聲請人已釋明其與相對人間有何爭執之法律關係存在,其聲請核與行政訴訟法第298條第2項所定要件未符。是聲請人之聲請於法不合,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