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3犯要入監辯「進去會學壞」 女駕駛求情被打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女駕駛小芸(化名)今年4月間因第3次酒駕被捕,必須入監服刑5個月,但她以正在接受酒精戒癮治療、入監恐沾染惡習等理由,向法院聲明異議,希望獲得易科罰金的機會。不過,高等法院法官審理之後,直言能否戒酒取決於當事人的決心,最終沒有采信小芸的說詞,裁定駁回。
▲小芸希望獲得易科罰金的機會,但被法官裁定駁回。(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小芸今年4月間因第3次酒駕被抓,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但執行檢察官不同意易科罰金,她認爲檢察官執行指揮有瑕疵,因此向法院聲明異議。
小芸主張,事發之後她已深切反省,並前往醫院接受酒精戒癮治療,醫囑建議治療要持續1年,若必須入監,勢必會讓療程中斷,進而影響治療成效;此外,她覺得入監服刑難以達到懲戒效果,反而可能沾染上惡習,導致未來難以迴歸社會,所以希望法官能給她易科罰金的機會,她一定會把握機會改過自新,不會再犯。
然而,高等法院法官認爲,小芸前2次酒駕都獲得易科罰金的機會,卻還是再犯,顯然前案的罰責仍無法讓她確實反省、改過。
法官接着指出,前往醫院接受酒精戒癮治療沒有強制性,當事人隨時可以中斷,況且能否戒酒取決於當事人的決心,小芸的理由顯然不足採信。
最終,法官表示,經查,檢察官執行指揮過程適當,並無違誤,小芸的主張爲無理由,於是裁定駁回,全案不得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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