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聲請科技監控郭信良 遭駁回

前臺南市議長郭信良貪污一審被判13年,臺南高分檢擔心他畏罪逃亡,向臺南高分院聲請科技監控,但被駁回。(本報資料照片)

前臺南市議長郭信良、安南區佃西里長高進見被控在「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案」索賄,一審分別被重判13年與9年,全案進入二審。臺南高分檢擔心兩人畏罪潛逃,特別舉連一鮑魚前負責人鍾文智等人棄保潛逃爲例,向臺南高分院聲請科技監控。但法官認爲,兩人保釋1年多來均準時到庭,原本具保、限制住居等替代措施已足夠,28日裁定駁回,檢方將研議是否抗告。

檢方指出,郭信良、高進見被臺南地院重判後,逃亡風險在客觀上已提升遠高於起訴移審時;另外參考歷來臺南縣、市議長黃鬱文、吳健保等人涉案判刑後,均棄高額保金潛逃,加上最近炒作TDR案遭判刑的鐘文智也棄高額保金潛逃,在在說明郭、高有高於一審時的逃亡風險,且有逃亡能力。

檢方強調,爲確保日後審理及執行程序順利進行,並基於審酌人權保障及公共利益的均衡維護,建請依《刑事訴訟法》命兩人於一定期間接受科技設備監控,並應於每天指定時間、在限制住居地址,向科技監控中心報到,以降低潛逃風險。

不過,臺南高分院合議庭認爲,一審就郭信良、高進見停止羈押後的替代手段,除命郭、高各提出150萬元、50萬元保證金,還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以達除了現金擔保能如期到庭接受審判之目的,也防止逃亡的可能,應足以形成拘束力,擔保此案後續審理。

合議庭還說,郭信良、高進見從2023年9月5日具保停押至今,長達1年半多均準時到庭應訊,可見他們願受司法審判,也無任何事證顯示有逃亡意圖。

另外,郭雖長期擔任臺南市議長及議員,人脈豐厚,加上此案一審重判後,畏罪逃亡的可能性或許提高,但檢察官並未提出具體事證說明如果沒有施以科技設備監控,不足以擔保他們不會有棄保逃匿之虞,客觀上也沒有相關事證足認他們有逃匿之虞,現階段施以具保、限制住居等替代措施應足夠,沒有增加科技設備監控的必要。

至於鍾文智、黃鬱文、吳健保等人涉案被重判後棄保潛逃,合議庭法官認爲與「郭信良、高進見畏罪潛逃的風險」無關。

鍾文智因去年臺灣高等法院沒延長科技監控,今年3月判刑定讞,檢方纔發現他已落跑,院檢爲防逃疏漏問題互槓。臺南高分檢以此爲例聲請讓郭信良戴電子腳鐐,也被法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