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煙違規下架 民團質疑:尼古丁含量破錶才未標示
▲民團今召開記者會力挺衛福部下架違法加熱煙。(圖/記者趙於婷攝)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國內在10月17日合法開賣加熱煙,但因產品包裝未標示尼古丁含量,才上市不到一天就被下架。對此,民團今表示,跨國菸草公司寧願被罰500萬元,也不願遵守《菸害防制法》標示尼古丁含量,可能是「不能說的秘密」,因爲國際報告指出加熱煙的尼古丁含量是臺灣法律規定的上限1毫克的4.7倍,若煙商遵守法律標示含量,恐無法在臺上市販售。
臺大醫院家醫部主治醫師郭斐然指出,依據2024年發表於毒物學期刊(Toxics)的論文,檢視9個國家市售加熱煙產品,尼古丁平均含量4.7毫克/菸草柱,遠超過臺灣紙菸合法含量每支菸最高1.0毫克。
另依據美國煙商自己所公開的文件,加熱煙平均1公克菸草含有18至20毫克尼古丁,換算約1支菸草柱含有4.3至6毫克尼古丁。以上兩份研究報告皆顯示,加熱煙的尼古丁含量遠超過臺灣政府規定的紙菸合法含量「每支菸最高1.0毫克」。
針對跨國煙商未標示尼古丁含量一事,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指出兩個可能,第一是跨國煙商有錢有權,不在意罰款,第二是國際報告指出加熱煙的尼古丁含量平均是4.7毫克,是臺灣法律規定的上限1毫克的4.7倍,依國際研究,若煙商遵守法律標示加熱煙尼古丁含量,可能就無法在臺上市販售。
郭斐然指出,日本研究顯示使用加熱煙,最高9成淪爲雙重使用者,同時使用紙菸,雙重使用沒有減少煙品的消費,相反增加每日總吸菸量,從公共衛生角度看雙重使用是危機,政府應該趁機宣導加熱煙危害同時,積極鼓勵戒除紙菸及加熱煙,並儘快將戒除加熱煙納入戒菸門診給付,爲國人及青少年健康把關,遠離煙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