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煙上架臺東衛生局稽查75超商 違規標示被勒令回收
▲加熱煙標示瑕疵遭勒令回收,臺東衛生局加強監管通路銷售。(圖/記者楊晨東翻攝)
記者楊晨東/臺東報導
加熱煙產品自10月17日起正式於全臺超商通路上架販售,但部分品項因未標示尼古丁濃度,違反煙品容器標示規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已要求廠商全面回收違規產品,並提醒若再查獲違法商品,將依《菸害防制法》處以最高新臺幣500萬元罰鍰。
臺東縣衛生局指出,加熱煙雖已通過覈准上市,但爲防止未經覈准的產品流入市面,衛生局隨即啓動「加熱煙聯合稽查專案」,加強查覈力道。自10月20日起,針對全縣73家便利商店展開聯合稽查,逐一檢視販售據點是否符合《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經查確認不符標示規範的商品,業者均已全數下架並完成回收處理。
衛生局長孫國平表示,依《煙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所有煙品外包裝均須明確標示尼古丁及焦油含量。若製造或輸入業者未依規定標示,將處以新臺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回收或退運;若逾期未完成者,將按次連續處罰。
此次專案除針對販售通路是否陳列未經覈准的加熱煙及非法加熱器具進行查覈外,也同步稽查是否有違法販售予未滿20歲者。截至目前,稽查結果均符合規定。臺東縣衛生局強調,對於菸害防制政策絕不鬆懈,將持續嚴格查緝、即時處置,以守護縣民健康安全。同時呼籲業者應自律守法,確實遵守規定並主動回收違規產品,以免觸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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