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加熱煙「一天就下架」 反煙團體贊衛福部強力執法

▲地方政府強力執行加熱煙稽查。(圖/資料照)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跨國菸草公司加熱煙在臺上市販售,但未依規定標示尼古丁含量,衛生單位稽查發現後,衛福部第一時間依法要求全面下架。臺灣拒菸聯盟今表示,對此表達高度肯定,並贊同應全面檢驗市售加熱煙的尼古丁含量,確保符合限值規定,呼籲政府應持續強力執法以維護國人健康。

根據《煙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第8條規定,煙品的尼古丁、焦油含量,應依煙品出廠檢測結果據實標示。而針對此次加熱煙商未依規定標示尼古丁含量,臺灣拒菸聯盟直言,跨國菸草公司根本是挑戰政府公權力、愚弄臺灣人民,完全無視臺灣法律。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也提到,當衛福部第一時間要求違法加熱煙品下架時,業者仍一度繼續販售,網路上更集體出現各種力挺煙商的言論,政府必須挺住壓力,若連第一家業者違規都無法貫徹菸害防制的執行力道,嚴格管制加熱煙根本只是空談。

臺灣拒菸聯盟強調,覈准上市之加熱煙就是煙品。依《菸害防制法》第10條第2項規定,煙品容器應標示尼古丁、焦油含量;若是違反相關規定,可依同法第29條,針對違規的製造、輸入業者處100萬到500萬罰鍰,販賣者亦可處1萬到5萬罰鍰。

面對第2家跨國菸草公司加熱煙品即將上市,臺灣拒菸聯盟呼籲,衛福部與各縣市衛生局應持續加強稽查行動,確認從標示到包裝、展示、販售、廣告促銷等,符合《菸害防制法》規定,查獲違法立即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