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質疑「加味加熱煙」違法放行 莊人祥:還在討論階段
▲國健署宣佈1家加熱煙業者完成上市前文件覈定。(圖/資料照)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國健署宣佈1家加熱煙業者完成上市前文件覈定,相關品項最快10月11日就能合法販售。但拒菸團體怒批國健署遲未公告煙品禁止添加物,竟先違法放行加味加熱煙。對此,衛福部次長莊人祥今迴應,加味煙還在持續收集意見和討論,訂了之後還要能夠檢驗,這部分還需要相關配套措施。
國健署日前通過2家業者14品項加熱煙審查,12日進一步宣佈其中1家業者完成上市前文件覈定,總計有8品項菸草柱及其3款組合元件(載具)於10月11日生效。只要業者時程上可配合,最快10月11日起加熱煙就可以在市面上販售。另有1家業者6品項仍待資料完備及確認,尚未覈定。
該業者加熱煙核可上市消息一出,引發臺灣拒菸聯盟等多個團體怒批,舉意即連所有「加味加熱煙」也全放行,已公然違背《菸害防制法》第10條立法目的全面禁止所有加味煙;且國健署遲遲未能公告煙品禁止使用之添加物列表,亦有行政怠惰、變相「維護」加味加熱煙菸草業者進入我國市場之疑慮。
莊人祥今上午出席活動受訪時迴應,加味煙相關法規還在草案階段,預告收到好幾萬筆意見,國健署希望能更謹慎公告和檢驗,這部分討論需要時間,如果未來加味煙公告確定,加熱煙和紙菸是一起適用。
莊人祥說,煙品本來就不應該宣稱有調味,但如果加味煙規定只有宣告,但沒辦法檢驗,這也會是一個問題,所以這部分還在持續收集意見,訂了之後還要能夠檢驗出來,需要相關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