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賣1天...8品項加熱煙沒標尼古丁含量遭勒令即刻下架 最重罰500萬

加熱煙開賣首日,就有8品項被稽查出外包裝未標示尼古丁、焦油含量,遭國健署勒令下架。(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糾纏多年的加熱煙,終於在17日正式上架販售,未料開賣首日,就有某業者8個品項外包裝未標示尼古丁含量,遭到衛福部國健署勒令即刻下架,要求改進,違者最高可開罰500萬元。

加熱煙開賣首日,衛福部長石崇良隨即帶隊突擊檢查,臺北市、新北市衛生局人員也到各超商進行稽查,都發現瑕疵情形,某業者上架的8項煙品容器,即菸草柱外包裝,都沒有標示尼古丁與焦油含量,晚間國健署與業者、販售通路確認後,下令該批8品項全面下架回收,不得再販售。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對此表示,依據《煙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所有煙品外包裝都必須清楚標示尼古丁與焦油含量,若有違規,除了下架回收外,還可處業者新臺幣100萬元至500萬元罰鍰,並可按次處罰,沒收煙品進行銷燬,待業者完成商品標示修改,並經由地方衛生局確認後,才能恢復上架。

衛福部長石崇良指出,根據北市新興煙品管理自治條例,在高中職以下學校方圓50公尺內,都不得販售加熱煙。衛福部突擊檢查的第1家業者就位在校園附近,在店門口、店內均貼上表示,表明不得販售、展示或供應加熱煙,違規最高將面臨5萬元罰鍰。此次突擊稽查,發現諸多瑕疵,包括超商把加熱煙與一般紙菸做區隔,涉及凸顯引發促銷行爲,要求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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