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煙全下架「業者說數量難估」 國健署長撂重話:看到就罰
▲衛福部長石崇良(中)、國健署長沈靜芬(右)稽查超商加熱煙販售狀況。(圖/記者洪巧藍攝)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加熱煙昨日開賣就因包裝未標示尼古丁含量遭勒令下架,但是今早網路上仍可見網友分享還能購入,國民健康署署長沈靜芬今(18)日強調,昨日晚間已經緊急通知業者下架,今日中午更正式函文通知煙商與販售業者,後續只要發現不合法產品就會開罰;遭下架的8品項加熱煙要再次上市前,需先通過國健署評估,否則不得販售。
國健署覈准美、日兩家跨國菸草公司14品項加熱煙及4款組合元件(載具)可上市販售,其中一家業者昨日起在超商開賣,卻在雙北陸續查獲包裝標示違規,國民健康署昨日深夜宣佈,經與販售通路確認,該業者8品項煙品容器均未標示尼古丁含量,已通知販售業者全面下架。
國民健康署下午說明,已於今(18)日正式函文通知,針對煙品容器、包裝標示未符合《菸害防制法》及相關子法規定之產品,要求加熱煙業者及通路業者依法辦理,未能配合依法裁處。
沈靜芬今日受訪被問及違規加熱煙相關數量,她坦言數量不好預估,目前還沒有辦法確實掌握業者每次進關數量以及在超商通路鋪貨、銷售量。雖然從超商業者端進行了解,但超商表示有困難,暫時無法估出數量。
然而部分網友表示昨晚緊急囤貨、今早還能買到加熱煙。沈靜芬強調,爲了維護民衆權益,昨日已經緊急通知通路業者,今日中午已經把函文送達煙商與販售業者,在通知發函之後,各縣市會持續稽查,只要發現不合法產品就會開罰。
至於售出的加熱煙是否需要回收?沈靜芬直言向消費者回收相對困難,也會有執行問題,衛福部長石崇良已經指示針對市面上流通的5款加熱煙進行尼古丁含量檢測,如果確認含量沒問題,只是標示不符,會依照標示規範進行裁處。
針對標示不符疑問,石崇良今早受訪表示,煙品在申請送審石時都有檢附樣本「樣本上是有標(尼古丁含量)的」,所以那到底哪個環節出問題,讓出廠和送審竟然不一致,後續會繼續追查業者責任。
依據《菸害防制法》加熱煙產品外包裝如未依規定標示,可處煙品製造或輸入業者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回收或退運;屆期未回收或退運者,按次處罰,違規之煙品沒入並銷燬之。販賣煙品場所,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新北執行加熱煙上市稽查。(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