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借名買房離婚後如何分割?律師爲你解答!

(爲保護當事人隱私和避免不必要糾紛,以下案例中當事人姓名均爲化名,若有雷同請聯繫我們予以撤銷。)

一、案件背景

本案圍繞北京市朝陽區一號樓房屋的所有權歸屬及相關權益展開,涉及複雜的家庭關係和房產爭議。王麗主張與丈夫李強以李建國名義購買房屋,房屋應屬夫妻共同財產,李建國則主張房屋是贈與給他的,雙方各執一詞,家庭內部矛盾激化,最終訴至法院。

二、案件經過

(一)家庭關係及房屋購買情況

王麗與李強於2008 年 9 月 8 日登記結婚,李建國是李強的父親。

2010 年 12 月 15 日,王麗與李強以李建國名義與北京 F 公司簽署《商品房屋預售合同》,購買位於北京市朝陽區一號房屋,總房款 2187555 元。首付款 757555 元由王麗出資並通過其銀行卡支付。

2011 年 1 月 27 日,李建國與某銀行簽署借款合同,貸款 1430000 元,李強與銀行簽署保證合同,後續還貸實際由王麗與李強共同承擔。房屋契稅、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也均由王麗繳納。

2013 年 11 月 18 日,房屋登記至李建國名下。

(二)房屋使用及收益情況

房屋交付後,各方未居住,由當事人對外出租。王麗提交租賃合同、收據、手機截圖等,證明房屋出租由其與租客對接,租金收入由其與李強享有;李建國也提交租賃合同、聊天記錄及發票,證明房屋由其管理,現房屋由李建國掌握。

王麗稱貸款償還至2019 年,之後李建國拿走房屋並由其償還貸款;李建國、李強稱貸款之後由李建國償還。王麗提交的銀行交易明細顯示其向李建國賬戶支付多筆款項。2021 年 1 月 27 日,貸款全部清償完畢。

(三)糾紛產生及訴訟過程

王麗主張房屋是其與李強的夫妻共同財產,李建國無權享有所有權,要求確認對房屋享有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並判令李建國協助其與李強將房屋過戶至自己名下。

李建國辯稱王麗主張的借名買房不成立,認爲是贈與,理由是爲照顧孩子,房子不應被要回;李強同意李建國的意見。

2019 年,王麗以離婚糾紛訴至法院,2020 年 12 月法院判決離婚並處理子女撫養及部分財產分配,但未處理該房屋;後當事人上訴,2021 年 11 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維持一審關於離婚、子女撫養及部分財產分割的判決,並判決王麗給付李強 1700000 元。

在本案中,王麗主張房屋爲夫妻共同財產,李強稱如法院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也主張房屋份額;李建國稱如法院認定房屋爲王麗與李強所有,就其出資部分不在本案反訴,案件結束後另行解決。

(四)法院調查與證據呈現

查明家庭關係:確認王麗、李強、李建國之間的親屬關係及結婚時間。

房屋購買相關:查明房屋購買合同簽署、首付款支付、貸款及還款、稅費繳納、房屋登記等情況。

證據質證:王麗提交銀行交易明細、租賃合同、收據、手機截圖、個人事項報告等;李建國提交住房限購政策通知、王麗房產證及幼兒園網絡截圖等,雙方對對方證據證明目的均有異議。

(五)裁判結果

確認王麗對位於北京市朝陽區一號房屋享有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位於北京市朝陽區一號房屋由王麗、李強各享有二分之一份額,李建國於判決生效後十五日內協助王麗、李強辦理該房屋的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駁回王麗的其他訴訟請求。

三、案件分析

(一)證據的充分收集與運用

出資證據的關鍵作用:收集並運用支付首付款、償還貸款、繳納稅費等出資證據,清晰地證明王麗與李強在房屋購買過程中的主導地位和實際出資情況,爲借名買房主張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房屋使用及收益證據的佐證:通過租賃合同、收據、手機截圖等證據,證明房屋交付後由王麗與李強對外出租並收取租金,實際佔有、使用房屋並獲取收益,進一步強化了對房屋的實際控制和所有權主張。

反駁對方證據與觀點:針對李建國主張的贈與事實,指出其缺乏證據支持,同時對其提交的證據進行有力反駁,如對其關於房屋用途和贈與理由的證據進行質疑,成功削弱了對方觀點的可信度。

(二)法律關係的精準把握與論證

借名買房法律關係的認定:準確依據借名買房的法律構成要件,從房屋出資、佔有使用、收益獲取等多方面進行綜合判斷。王麗與李強支付全部購房款,實際佔有使用房屋並獲取收益,滿足借名買房的法律要求。

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明確該房屋系王麗與李強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應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後,依法確定二人各享有二分之一份額,從法律層面保障了王麗的權益。

(三)庭審策略與應對

清晰闡述事實與法律依據:在庭審中,清晰、有條理地闡述借名買房的事實經過和相關法律依據,將證據與法律規定緊密結合,使法官能夠全面、準確地瞭解案件全貌。針對被告的質疑,逐一進行迴應,展示證據的關聯性和證明力。

抓住對方漏洞進行反駁:敏銳捕捉被告觀點和證據的漏洞,如李建國無法提供贈與的有效證據,及時進行反駁。通過強化自身觀點和削弱對方主張,引導法官做出有利於我方的判決。

四、辦案心得

(一)證據收集的全面性與細緻性

重視直接證據的收集:在房屋所有權歸屬糾紛案件中,出資憑證、購房合同、貸款還款記錄等直接證據是案件勝訴的關鍵。在今後辦案中,要引導當事人及時、準確地收集和保存這些證據,確保證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避免因證據缺失或瑕疵影響案件結果。

善於挖掘間接證據:學會挖掘和運用間接證據,如房屋使用、收益相關的證據,以及能夠證明當事人之間真實意思表示的證據。這些間接證據可以與直接證據相互印證,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增強主張的可信度。

提前準備應對對方質證:在收集證據時,要充分考慮對方可能提出的質疑和質證意見,提前準備好相應的解釋和反駁證據。對於證據之間可能存在的矛盾或疑點,要進行合理的梳理和說明,增強證據的說服力。

(二)法律關係分析的深入性與靈活性

深入研究相關法律規定:深入研究借名買房、夫妻共同財產、物權歸屬等相關法律規定,準確把握法律條文的內涵和適用條件。在本案中,精準運用借名買房和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標準,爲案件的分析和訴訟策略的制定提供堅實的法律基礎。

結合案件實際情況分析:在處理案件時,要將法律規定與案件實際情況緊密結合。充分考慮當事人之間的家庭關係、購房背景、款項支付等實際因素,使法律分析更具針對性和說服力。在今後辦案中,要注重瞭解案件背後的實際情況,避免單純從法律條文出發,做出脫離實際的判斷。

(三)庭審應對技巧的重要性與提升

抓住案件焦點進行辯論:在庭審中,要善於抓住案件焦點,避免被對方的干擾性觀點所影響。在本案中,始終圍繞借名買房是否成立以及房屋所有權歸屬問題展開辯論,使法官能夠準確把握案件核心。

注重語言表達與邏輯思維:注重與法官的溝通,以清晰、簡潔、有條理的方式闡述案件事實和法律依據。在庭審前,要準備好詳細的辯論提綱,在庭審中,針對對方觀點進行有力反駁,增強己方觀點的說服力,爲法官做出公正判決提供有力支持。同時,要注意語言表達的準確性和邏輯性,避免出現漏洞和歧義。

每個案件都有特殊性,需要律師對案情進行細緻的分析,纔能有專業的判斷,我們團隊擅長處理各類房屋糾紛,如果您遇到相似案件,我們真誠地希望您可以來電詳細說明情況,我們會盡力爲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