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達可望進駐北士科 內政部允專案設定地上權 北市府籲新壽先解約
針對內政部14日透過新聞稿迴應北市府轉移北士科地上權一事,北市府可自行修訂辦法專案處理。臺北市副市長李四川(中)15日也舉行記者會迴應處理狀況。(丁上程攝)
新光人壽10日發函給北市府,表示願意將北士科T17、18地上權轉移給輝達。不過北市府強調合約明定在開發完成前不得轉移地上權,並建議新壽與北市府「合意解約」。對此北市府也函文中央內政部是否能專案設定地上權給輝達。內政部14日也隨即迴應,表示北市府可自行訂定辦法專案處理。臺北市副市長李四川15日表示,修正辦法只要後續經北市府市政會議通過並報議會備查即可。
針對北士科地上權一案,北市府日前去函內政部,表示是否能使用《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第1項第4款規定「經行政院專案覈准所需土地得以讓售」,改爲經行專案覈准後得以設定地上權,盼獲同意後能以此將北士科T17、18的地上權,在與新壽解約後直接轉租給輝達。
不過內政部迴應表示第4款與北士科專案覈准設定地上權的情形不同,應該以第5款開發後的建築用地可辦理「標售、標租或設定地上權」。此外第6項亦授權地方政府可自訂相關辦法,依法即可執行。
李四川表示,若要在《臺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中增訂規定處理,必須先經過北市府市政會議通過,並呈報臺北市議會備查後即可生效。因此目前比較大的問題在於北市府與新壽的合約。
北市府副秘書長俞振華表示,內政部的新聞稿內容主要也是在迴應輝達,因爲原本按照規定,若與新壽解約後,該土地必須要重新招標,等於是無法百分之百保證會是輝達得標,而現在內政部表示是允許地方政府機關專案辦理,因此在北市府與新壽的合約解決之前,後續北市府跟輝達的問題已經先解決。
李四川也透露,從年初到現在,北市府幾乎每週都會與輝達視訊會議。據他所知針對土地轉移問題,輝達與新壽之間似乎也簽有協議或是備忘錄,要在9月底前有結果。他也再次強調,若依照新壽來函「直接轉移地上權」,只要雙方涉及利益來往,北市府就有涉犯圖利罪的嫌疑,因此現階段最好的做法就是新壽與北市府合意解約。
地政局長王瑞雲補充說明,北市府10日去函新壽後,也有向對方詢問何時會回覆,對方則表示需要再請示高層。至於合意解約北市府與新壽之間怎麼談?王瑞雲也直言希望新壽先將具體方案提出來後,北市府就會開始精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