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呂錦茹遭羈押提抗告 高院由這3位法官審理
檢調偵辦罷免死亡連署案,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中)被法院裁定羈押(圖/中時資料照)
臺北地檢署偵辦罷免立委吳思瑤、吳沛憶提議書幽靈連署案,聲押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臺北地院4月25日重開羈押庭後裁準羈押禁見,黃呂錦茹今天(5日)提出抗告。高院已分案,合議庭成員爲審判長劉嶽承、陪席法官黃翰義、受命法官王耀興,今日是否會作出裁定由合議庭決定。
黃呂錦茹4月19日首次羈押庭,法官認爲犯嫌不足,當庭釋放,北檢不服提抗告成功,北院4月25日重開羈押庭後大逆轉。
法官認爲,綜合檢察官向北院聲請及抗告提出全部證據資料,法院判斷的基礎已與4月19日聲押時有所不同,因此認定黃呂錦茹涉犯《刑法》行使僞造私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罪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她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科技監控等較輕微的強制處分不足以替代羈押,有羈押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