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4/25遭羈押禁見 黃呂錦茹今提抗告!
臺北地檢署偵辦罷免立委吳思瑤、吳沛憶提議書僞造案,北院25日針對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再開羈押庭,最後裁定收押禁見,黃呂錦茹(右)在法警攙扶下步上囚車。(中時資料照片,趙雙傑攝)
臺北地檢署偵辦罷免立委吳思瑤、吳沛憶提議書幽靈連署案,聲押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遭駁回當庭釋放,抗告成功後,北院4月25日重開羈押庭後裁準羈押禁見,猶如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去年「無保請回」遭撤銷後改羈押翻版。黃呂錦茹委由律師今天(5日)遞狀提出抗告。
黃呂錦茹4月19日首次羈押庭,法官認爲犯嫌不足,當庭釋放,北檢不服提抗告成功,北院4月25日重開羈押庭後大逆轉。
法官認爲,綜合檢察官向北院聲請及抗告提出全部證據資料,法院判斷的基礎已與4月19日聲押時有所不同,因此認定黃呂錦茹涉犯《刑法》行使僞造私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罪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她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科技監控等較輕微的強制處分不足以替代羈押,有羈押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