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僞造罷免提議遭起訴!黃呂錦茹羈押禁見提抗告 高院駁回確定

▲黃呂錦茹等人遭裁定羈押禁見後提出抗告,高院今駁回確定。(圖/記者劉昌鬆攝)

文/中央社

北檢偵辦雙吳罷免提議書涉僞造案,依僞造文書等罪起訴,並將羈押中的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移審北院。北院裁定繼續羈押禁見,黃呂錦茹等3人提抗告,高院今駁回確定。

臺灣高等法院新聞資料指出,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涉犯刑法行使僞造私文書罪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犯罪嫌疑重大。

新聞資料表示,黃呂錦茹與其他共犯、證人間具利害關係,且曾指示他人制作檔案、傳送給其他被告,並擬定遭查獲時的說詞,部分被告還有刪除LINE對話紀錄情形,足認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

高院表示,考量現今通訊軟體迅速、私密性高,黃呂錦茹等3人仍有可能透過通訊軟體,與其他共犯聯繫、分工或串證,若未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恐影響後續審判程序順利進行,原審羈押禁見裁定無不當,黃呂錦茹等3人抗告均無理由,應予駁回。

檢調查出,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等人,涉嫌於今年2月間指示志工僞造民進黨立委吳沛憶、吳思瑤罷免案的提議人名冊。臺北地檢署6月16日依違反個資法、僞造文書等罪,起訴黃呂錦茹、臺北市黨部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吳思瑤罷免案召集人賴苡任、第四區黨部執行長陳奎勳等5人。

偵查期間,北檢聲請羈押禁見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獲准,全案起訴後移由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北院仍裁定黃呂錦茹等3人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