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呂錦茹遭羈押 黃國昌:哪個僞造文書案子這樣搞的?

▲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遭裁定羈押。(圖/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被控指示造假罷免綠營立委的提議人名冊,北院17日裁定羈押禁見爲期3個月,之後延押每次2個月。民衆黨主席黃國昌今(18日)直言不可思議,沒看過這樣辦僞造文書,「去看全國判決,哪個僞造文書的案子是這樣搞的?」

黃國昌下午接受POP Radio聯播網《POP大國民》主持人平秀琳專訪。談及黃呂錦茹遭裁定羈押,黃國昌表示,第一次看到僞造文書這樣辦的,完全看不懂;他也提到,去年民衆黨時任主席柯文哲、民衆黨中央黨部遭搜索時,他們當時的訴求就是,「今日柯文哲,明日任何人」。

黃國昌表示,先不談有罪無罪,僞造文書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我從沒看過這樣辦僞造文書的」;且若真的要辦,就要一致性公平的辦,「新竹市也僞造、死人連署的事情,請問辦到哪裡?差別待遇也太明顯了吧?」

黃國昌直言,這也是爲什麼人民不信任司法,因爲做出來的樣子,別忘了權力來自於人民、國家,不是特定政黨,「當你自甘墮落成爲政黨打手工具,還有臉皮要求人民要信任你?」

黃國昌指出,網路上有個法學資料檢索系統,大家有空可以上去看一看,哪個僞造文書案子是這樣搞的?最後判刑多久?一般僞造文書最後都是判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就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