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呂錦茹確定羈押禁見 國民黨痛批:政治辦案不演了

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白衣者)出庭應訊。(資料照片/趙雙傑攝)

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涉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吳沛憶罷免連署造假案,黃呂錦茹抗告失敗,確定羈押禁見。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批評,法院今天的駁回處分內容令人傻眼,竟然要考量被告的政治立場,根本就是政治辦案不演了。

楊智伃質疑,駁回理由竟寫「被告與本案其餘共犯間,關於政治立場及本案犯行部分,均有利害關係,且曾指示他人制作文件傳送予共犯,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把「政治立場」寫在駁回處分中真的是前所未聞,「政治立場」都可以是羈押理由,不是綠色恐怖什麼纔是?

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國民黨提供)

除了把「政治立場」作爲羈押理由,楊智伃也指出,在所有法院檢察官所提供的資料中完全看不見任何滅證證據,卻只因爲她會使用通訊軟體,有可能「未來」會通過通訊軟體去串供,就成爲羈押理由之一,「請問法官是時空旅人嗎?是先把還沒做的事情先塞進黃呂的嘴裡嗎?」

楊智伃痛批,這種瞎到爆的理由成立,那所有犯罪都應該要羈押,因爲所有人都可以使用通訊軟體,所有人都「有可能」串供,是這樣嗎?司法體系已經被民進黨玩弄至此,只因政治立場與臆測犯罪就可以將人羈押,打着民主的旗號,行極權之實、操弄司法,壓制異己,這不是綠共,什麼是綠共?

楊智伃批評賴清德總統,把法院變成清算反對者的工具,賴清德更不需要坦克車,只要一張寫着「政治立場」的裁定就可以把人關進民主的黑牢,「今天他們可以關黃呂,明天也可以關你、關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