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陳乃瑜提議書涉僞造 羅明才服務處2人羈押禁見確定

高院

臺北地檢署偵辦罷免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陳乃瑜僞造提議書案,聲押禁見國民黨立委羅明才新店服務處主任繆維蕙、助理劉時郡獲准,繆、劉提起抗告,臺灣高等法院8日駁回,繆、劉2人遭羈押禁見確定。

北檢接獲網紅「四叉貓」告發,指稱陳乃瑜罷免案提議書疑涉僞造,經檢察官向中央選舉委員會、新北市選舉委員會調取提議人資料,分析事證及筆跡鑑定,確認部分提議人確有遭冒名情況。

北檢6月24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兵分多路搜索國民黨立委羅明才新店服務處辦公位置等地,並約談繆、劉9名被告到案說明。檢方訊後聲押禁見繆維蕙、助理劉時郡與林姿伶3人。

北院裁定繆維蕙、劉時郡羈押禁見,另裁定林姿伶20萬元交保,案經繆維蕙、劉時郡提起抗告,臺灣高等法院今天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