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明才服務處2人涉偽造罷免提議遭押 抗告被駁確定

立委羅明才服務處助理劉時郡。報系資料照/記者許正宏攝影

北檢偵辦涉僞造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陳乃瑜罷免案提議書案,聲押國民黨立委羅明才新店服務處主任繆維蕙、助理劉時郡。北院裁定繆維蕙、劉時郡羈押禁見,經抗告,高院今天駁回確定。

臺北地檢署日前接獲網紅「四叉貓」告發,指稱陳乃瑜罷免案提議書疑有僞造情事,經檢察官立案偵辦,並向中央選舉委員會、新北市選舉委員會調取提議人資料,分析事證及筆跡鑑定,確認部分提議人確有遭冒名情況。

北檢6月24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兵分多路搜索,包括國民黨立委羅明才新店服務處辦公位置等地,並約談9名被告到案說明。

檢察官復訊後,認爲羅明才新店服務處主任繆維蕙、助理劉時郡與林姿伶,涉犯刑法僞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罪嫌重大,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至於羅明才新店服務處助理陳穩圓、罷免陳乃瑜領銜人曾濬,訊後各以新臺幣10萬元交保,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裡裡長辜鳳琴、張北里里長鄭富濃各以8萬元交保;備補領銜人蕭賜聰、福民裡裡長盧浩賢則無保請回。

北院開庭審理後,裁定繆維蕙、劉時郡羈押禁見,另命林姿伶20萬元交保,並禁止與聲押書所載之人討論本案或告知開庭法官、檢察官訊問內容,及不得刪除與本案有關的對話紀錄。案經繆維蕙、劉時郡提起抗告,臺灣高等法院今天駁回確定。

立委羅明才服務處主任繆維蕙。報系資料照/記者許正宏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