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黃呂錦茹無保請回隔6天逆轉羈押! 律師今抗告了
▲北檢抗告成功,北院4月25日再次召開羈押庭,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遭裁定羈押禁見。(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各地檢調近期針對國民黨罷綠連署不實案進行追查,北檢4月17日指揮調查局約談臺北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以及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等4人,黃呂錦茹4月19日無保請回,但北檢不服提出抗告,北院25日逆轉裁定羈押禁見。而黃呂錦茹的律師5日上午9時許赴北院遞狀提出抗告。
黃呂錦茹的律師5日上午赴北院提出抗告,認爲原裁定僅憑抗告人爲臺北市市黨部主委(下稱「黨部主委」),應對於本件罷免案具有主導之權限,難謂其無參與其中爲由,故認其犯罪嫌疑重大,惟查卷內事證並無證據指明抗告人有指示或參與「僞造」的事實,是就原裁定上開認定應有明顯錯誤。
抗告狀第二點指出,卷內並無事證表明本件抗告人存在勾串、滅證等羈押原因,且在審酌公益與抗告人人身自由所受之限制程度,認以具保、責付、科技監控等輕微強制處分,應足以替代本件羈押,而無羈押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