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身淪階下囚!黃呂錦茹無保大逆轉羈押 北院改裁理由曝光

▲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涉幽靈連署,逆轉遭羈押禁見。(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劉昌鬆、黃資真/臺北報導

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涉罷免綠委的「幽靈連署」案,一度獲無保請回,然檢方抗告成功,高院撤銷原裁、發回更裁,今(25日)北院在下午1時許逆轉裁定羈押禁見,理由是法官判斷基礎與上一次聲押已有所不同,認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證人、滅證之虞,因此裁定羈押。

北院表示,綜合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及抗告提出全部證據資料,北院判斷之基礎已與4月19日聲押時有所不同,因認被告黃呂錦茹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僞造私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黃呂錦茹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

經斟酌比例原則,北院認爲確保後續偵查、審判之順利進行,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科技監控等較輕微之強制處分不足以替代羈押,認有羈押之必要,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自4月25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