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呂錦茹無保請回北檢抗告 李明賢:司法淪執政黨對付異己工具

▲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資料圖/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涉僞造罷免連署案,上週遭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經臺北地院裁定犯罪嫌疑不足而無保請回,但北檢今(22日)下午針對黃呂提起抗告。對此,臺北市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李明賢表示,法官早認定黃呂犯罪嫌疑不足,但北檢還是要抗告,凸顯是政治考量,司法淪爲執政黨對付異己的政治工具。

關於北檢針對黃呂錦茹遭無保請回一事提抗告,李明賢22日下午迴應,法官早認定黃呂錦如犯罪嫌疑不足,北檢卷內並無任何供述證據或客觀證據,可認定黃呂錦茹有經手提議人名冊的事實,如今北檢還是要提抗告,凸顯這是政治考量、司法淪爲執政黨對付異己的政治工具,令人高度遺憾。

北檢14日搜索約談國民黨青年軍「罷吳四騎士」,認爲雖然罷團曾擺攤收取民衆連署書,但實際上送交選委會的提議人名冊是由黨部提供,裡面不但有近200名連署人已經死亡,且多份筆跡相似,因此在17日指揮調查局約談黃呂錦茹、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以及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等4人。

經檢察官偵訊後,在18日凌晨依僞造文書、非法利用個資等罪嫌,向北院聲請將黃呂等4人羈押禁見,法官19日裁定認爲,初文卿、姚富文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刪除與他人的LINE對話紀錄,足認2人有滅證之虞,因2人彼此供述不一,無法排除串共,因此裁定將初、姚羈押禁見。

至於黃呂錦茹涉案部分,因檢方提供卷證無客觀證據可認定黃呂經手提議人名冊,無法僅因黃呂是臺北市黨部最高層,就推論黃呂同意或指示僞造連署,而曾繁川當庭書寫筆跡,雖然與僞造的簽名字體有點相似,但筆畫書寫的方式,仍有不同,無法因此認定有犯罪嫌疑,法官因此駁回聲押,當庭釋放黃呂錦茹、曾繁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