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幫圍標核電廠!二審仍判大哥罰72萬 臺電課長索賄要關5年半

▲核一、核二廠周邊的標案,遭黑幫組成圍標集團圍標。(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天道盟同心會金山分會會長郭簡村,覬覦核一、核二廠近2億元的採購標案,竟組成圍標集團,多次搶下標案。期間還曾經恐嚇不聽話的廠商,揚言挑斷腳筋。案經檢廉單位查獲,並揪出臺電總部核能技術處廠房佈置組主管賈儒龍藉機索賄。一審將郭男判處有期徒刑2年,但可易科罰金;賈男則判刑5年6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16日二審駁回上訴,維持郭男得易科罰金之刑,以及賈男5年半的重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黑幫份子郭簡村爲長合機械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他覬覦核一、核二廠周邊,有關邊坡地質災害救災、雨遮、耐震、圍籬及建築維護等救災、維護工程標案的龐大利益,因此自2016年起,找了公司的大股東張煌懋,再聯合幾家廠商組成圍標集團。由於有些標案須具備特殊專業,郭男還找其他廠商,借牌投標。

總計郭男從2016年起到2020年案發遭破獲前,插手16件標案,標案金額總計近2億元。期間有廠商不聽話,找了其他廠商投標,結果郭男多花了150萬元「搓圓仔湯」費;郭男還因此唆使小弟前往恐嚇廠商,要挑斷對方腳筋。

而檢廉單位偵辦期間,查出臺電總部核能技術處廠房佈置組管路暫態課課長賈儒龍,早在2011年起,當時他還只是臺電公司第一核能發電廠改善工程組土木工程專員時,就開始向廠商索賄。甚至也向郭男的圍標集團索賄,總計他9年來在6起標案中索賄達77萬餘元。檢方因此對郭男、賈男等人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認定郭男犯下16次違反《政府採購法》「妨害投標罪」,分別判處5月、6月刑度,均可易科罰金,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得易科罰金72萬元;賈男則遭判刑5年6月。案件上訴第二審。

二審高等法院於16日宣判,由於檢方僅對郭男、賈男等人的刑度上訴,但高院認爲量刑妥適,因此駁回上訴。郭男還是易科罰金的刑度,賈男也維持5年6月的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