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焚燬功能傳訊索賄!核二廠長、林口發電廠長涉貪 延押禁見2月

▲臺電核二廠廠長曾文煌涉貪220萬元,法院裁定延長羈押2月。(資料照/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劉人豪/臺北報導

臺電第二核能發電廠廠長曾文煌、林口電廠廠長朱允中,涉嫌在辦理廠內系統設備採購案時,收受廠商賄款,其中曾文煌索賄取得220萬元後,把錢藏在家中天花板夾層;朱允中則使用廠商的帳戶收賄80萬元並買股。臺北地檢署8月15日依行、收賄罪嫌起訴2名廠長及郝姓業者,曾、朱2人羈押禁見3月,2人押期將屆,法院認爲2人有湮滅、僞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裁定2人從11月15日起延長羈押2月。

起訴指出,核二廠2022年公告預算2415萬元的「減容中心焚化爐控制系統更新」標案,由曹森智經營的山瑞科學公司以1458萬餘元得標後,核二廠長曾文煌以驗收爲由索賄200萬元,曹森智爲求順利取得工程尾款,親自開車到曾文煌住處,交付裝在紙袋裡的160萬元現金。

曾文煌食髓知味,在2024年的後續延伸的「減容中心焚化爐SCADA主機」採購案中,再次向曹森智索賄20萬元得手,另外又在覈二廠「自動化溼式噴砂除污設備」採購案中,以協助爭取預算爲由,向廣成企業負責人郝致衡索賄,並且直接在覈二廠辦公室內收取20萬元贓款。

除了核二廠曾文煌涉貪,林口廠廠長朱允中也涉嫌在2018年間的「飼煤機減速齒輪箱」採購案中,協助郝致衡取得標案,爲了避免行賄事蹟敗露,由郝致衡陸續把賄款80萬元存入自己帳戶,再用這些錢幫忙買賣股票,作爲貪污對價。

檢察官林俊言起訴痛斥,曾文煌、朱允中是臺電電廠廠長,犯行可能帶動下屬貪腐文化恐造成臺電公司商譽及競爭力巨損,影響人民對公營事業的信任,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行賄的郝致衡一併起訴,曹森智則因坦承犯行等原因獲緩起訴處分。

曾、朱2人羈押禁見3月,2人押期將屆,法院認爲曾文煌自承有刪除與曹森智的LINE對話紀錄;朱允中除有刪除LINE對話紀錄外,更與郝致衡使用具備自動焚燬已讀取訊息功能之通訊軟體SIGNAL聯繫。有相當理由可認2人有湮滅、僞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爲確保本案後續訴訟程序順利進行,認仍有繼續羈押之必要,裁定2人均自11月15日起延長羈押期間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