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廠長索賄 220萬藏天花板 林口電廠廠長收賄80萬遭起訴
核二廠長索賄 250萬藏天花板 ,林口電廠廠長收賄80萬,全遭起訴。(中時資料庫)
臺電第二核能發電廠廠長曾文煌去年辦理廠區「減容中心焚化爐控制系統更新」、「SCADA主機」、「自動化溼式噴砂除污設備」等標案時,涉嫌向業者曹森智、郝致衡共索賄220萬、另檢廉循線查出林口火力發電廠廠長朱允中利用「飼煤機減速齒輪箱」標案向郝收賄80萬並協助買股票,臺北地檢署15日依《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行賄罪起訴曾、朱、郝3人。
曾、朱2人在押,檢方今移送法院審理,檢方痛批2名廠長犯罪行爲將帶動下屬形塑貪腐文化,犯罪結果恐造成臺電商譽與競爭力巨損,並嚴重影響人民對公營事業之信任,加上2人供述不一,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另業者郝男因供出內情,檢方轉爲「污點證人」,請求減輕其刑。至於業者曹男獲緩起訴處分2年,須支付公庫150萬元。
檢廉今年4月間提訊曾文煌,曾心防被突破,坦供稱250萬元現金就藏在家裡餐廳天花板上方夾層,檢廉二度搜索曾男住處,在天花板內搜出裝有250萬元現金的袋子。檢廉總計查扣曾男260萬元現金,認定曾男收賄220萬元,其餘40萬元贓款,檢方懷疑曾、朱2名廠長另涉索賄涉貪,繼續追查中。
起訴指出,曾文煌去年1月1日起擔任核二廠廠長,一個月後主動至山瑞公司與負責人曹森智會面後同赴餐酒館,以協助山瑞公司得標「減容中心焚化爐控制系統更新」採購案驗收通過爲由,向曹索賄200萬。去年6月,2人在高檔日式涮鍋餐敘,曾同意將賄款降爲160萬元。曹在8月將160萬元裝入牛皮紙袋內,駕車前往曾住處外,等曾進入副駕駛座後,當面交付160萬元現金予曾。
曾在「減容中心焚化爐控制系統更新」採購案將履約完畢,後續將辦理焚化爐SCADA主機一臺採購案,於去年驗收會議結束後,找曹到廠長辦公室,向曹開口SCADA主機採購案「這條我要20萬」。去年11月主機順利驗收付款後,曹在今年1月至核二廠廠長室交付曾20萬元。
另曾文煌2023年任職臺電核發處副處長期間,知悉臺電同意覈撥預算給核二廠,他上任核二廠廠長後,於去年4月向業者郝致衡表示已爭取到預算700萬元,並請郝幫忙,郝有意投標「自動化溼式噴砂除污設備」,今年3月郝在覈二廠廠長室,告訴曾會給賄款40萬元,郝在3、4月各帶20萬元至曾辦公室當面付款。
此外,朱允中在擔任林口電廠長前,曾與郝男相定會協助其取得標案,並收取標案決標價格之5至10%爲回扣。郝2019年1月,得知林口電廠機械組將辦理「飼煤機減速齒輪箱」採購案,先原廠代理商取得獨家供應,同年6月5日到朱的廠長室,當面向朱表示欲承攬此案,朱即配合在第3次比減價時,於減價紀錄表寫上「願依底價承作」,郝得標並通過驗收後,行賄朱50萬元。
2020年8月,林口電廠又辦理「飼煤機配件」採購案,朱以同樣手法讓郝得標並通過驗收,郝2021年7月爲朱購買威剛、陽明12檔股票,另行賄朱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