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辯「有收沒要」、「人生導師拒收錢」 臺電2廠長起訴續押禁見
▲臺電核二廠外觀。(圖/記者林挺弘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臺電第二核能發電廠廠長曾文煌、林口火力發電廠廠長朱允中,被控各向標案廠商收賄220萬元與80萬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職務收賄等罪嫌,在押2人今(15日)被起訴移審臺北地院,曾認罪辯稱非主動索賄、朱不認罪堅稱僅是廠商的「人生導師」,法官開庭調查後,裁定2人均繼續羈押禁見,可抗告。
曾文煌今在起訴移審後的接押庭坦承,確實分3次向2家廠商收賄共220萬元,但沒主動索賄、跟廠商談標案沒談錢,法官問他「廠商怎知要給你多少錢」,曾男辯稱「我也不知道,是廠商自己決定,可能按照上次比例,說這條給我20萬」。
法官納悶「你們每次都沒談到錢,但最後他們都會給你錢?」曾男和律師反覆強調有收賄、沒索賄。法官問他爲何刪除跟廠商LINE對話紀錄,曾男辯稱平常就習慣刪除無用對話,包括他跟自己媽媽、家屬的羣組,保持手機順暢,「因爲網路有教」。
▲臺電核二廠廠長曾文煌(左)被起訴涉嫌貪污,移審臺北地院今(15日)裁定繼續羈押禁見。(資料照/記者劉昌鬆攝)
法官又好奇他怎把「爸爸臨終交代留給媽媽生病用的」40萬元,跟220萬元賄款一起「放在家裡天花板夾層,嗯?」曾男支吾說不出原因,僅稱被搜索時「我主動交出」。
辯護律師指曾男自始認罪,僅爭執部分起訴事實,檢方蒐證完備起訴,已無勾串可能,請求交保,曾男表示「媽媽86歲了,我已經18、19個禮拜沒見到她,平常會定期陪她吃飯、同住」。
朱允中否認收賄80萬元,聲稱跟行賄廠商郝致衡是20幾年30年舊識,年輕時指點郝男做生意,「我算是他的人生導師」,郝說要「感謝他」,但他一再婉拒郝給錢,更沒要郝代管賄款拿去買股投資,他不知郝爲何供稱幫他理財,2人也從沒對過帳。
法官表示郝男不僅坦承以標案決標價5%到10%「供養」、也有手寫筆記本爲證,問朱男「他(郝)跟你有仇、要害你?」、「你是人生導師,他怎麼這樣說你?」況且朱偵辦時曾說郝「自作多情」、要郝「把錢拿回去,不然去投資,錢是我的」等語。
朱男辯稱被搜索約談一整天,遭壓迫、誘導問話,「硬逼我承認是100萬嗎、還是200萬、300萬」,現年65歲的朱男自稱年紀大、禁不起嚇,當時應訊精神渙散、記不得自己說了什麼,但他真的沒要錢、沒拿錢。
朱男聲稱採購案有法定程序、不是廠商一人說了算,她的承諾沒什麼意義,他曾跟郝各分東西、失聯10幾年,不是很熟,偶爾問好,他是老人家,不太會用3C通訊軟體。
法官說朱男自己講用過LINE、微信跟signal共3種通訊軟體,「感覺很懂啊」。律師強調錢跟股票都在郝個人帳戶,跟朱無關,朱沒海外資產、妻兒與老母都在臺灣,請準交保。朱說一輩子是好國民,爲國家犧牲奉獻,不可能逃亡,他已被羈押快4個月,希望回家照顧8旬病母。
檢方主張曾、朱2人供詞反覆、避重就輕,有逃亡與勾串滅證之虞,建請繼續羈押禁見2人。
起訴指出,核二廠2022年公告預算2415萬元的「減容中心焚化爐控制系統更新」標案,曹森智經營的山瑞科學公司以1458萬餘元得標,曾文煌以驗收爲由涉索賄200萬元,曹去年(2024年)親自開車到曾男住處,交付裝在紙袋裡的160萬元現金。
曾文煌食髓知味,去年在後續延伸的「減容中心焚化爐SCADA主機」採購案,向廠長辦公室涉向曹說「這條我要20萬」,曹今年1月帶錢到曾男辦公室付錢。
曾男另於核二廠「自動化溼式噴砂除污設備」採購案,以協助爭取700萬元預算爲由,向廣成企業負責人郝致衡索賄,郝今年3月陸續支付40萬元。
檢方從郝男帳冊,查出朱男於2018年林口電廠「飼煤機減速齒輪箱」採購案,涉2次收取郝男共80萬元賄賂,爲防事蹟敗露,交代郝男把賄款幫忙買賣股票,作爲貪污對價。
偵辦檢察官林俊言批曾文煌、朱允中身爲廠長,犯行可能帶動下屬形塑貪腐文化、恐造成臺電商譽及競爭力巨損,影響人民對公營事業的信任,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郝男一併被起訴,曹男認罪獲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