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清潔隊員涉貪污案 2人遭收押禁見

非法清運業者將垃圾搬運上車。(環保局提供)

臺中市北屯區張姓清潔隊員等7人,自2021年利用職務機會涉嫌非法清運廢棄物,張姓清潔隊員辦公室等16處4日遭搜索,臺中地檢署依涉嫌貪污等案件聲請羈押禁見2人獲准,另5人交保。

北屯區清潔隊員利用職務機會非法清運廢棄物涉嫌違背職務收賄、 圖利等案件,臺中地檢署昨指揮中部地區調查組、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至涉嫌人等住居所、辦公處所共計16處搜索,約談犯罪嫌疑人11名及證人3名到案說明。

檢察官復訊後認定,張姓清潔隊員自2021年起、張姓業者自2022年起,共同私自收取清運費用而接受非法廢棄物代收業者委託清除、處理廢棄物,使業者得以規避臺中市府所訂廢棄物代清除、處理費用,而圖利該等業者,共同違反違背職務行爲收受賄賂、對主管事務圖利、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

檢方認爲,張姓清潔隊員、張姓業者有事實足認有滅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且所犯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均爲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其餘陳姓被告等5人分別諭知2萬元至15萬元交保候傳,蘇姓被告等4人則無保請回。

環保局指出,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法辦,依法解僱張員,其他6人則依法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