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仁武副所長疑泄密搜索賭博電玩 二審仍判無罪
高分院認定,檢方所提相關證據仍不足以動搖無罪推定原則,裁定駁回上訴,維持無罪判決。(資料照片)
高市仁武派出所鄭姓副所長,遭控在2020年間得知檢方即將搜索轄內賭博電玩餐廳時,涉嫌通風報信,導致搜索失敗,被依泄密及包庇賭博等罪起訴。一審橋頭地院判決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近日宣判,仍維持無罪定讞。
判決指出,檢方懷疑鄭姓副所長與轄區設有賭博性店電玩餐廳李姓負責人熟識,2020年9月間將橋頭地檢署即將在25日進行搜索的消息泄漏,造成偵查行動功虧一簣。承辦檢察官在同案被告、退休陳姓偵查佐手機中發現疑似泄密的LINE對話,循線聲押陳姓共犯獲准,並藉由陳嫌供詞,指控鄭員爲泄密來源,進而起訴。
橋頭地院審理後認爲,檢方所舉證據不足以直接證明鄭員有泄密行爲,判決無罪。檢方不服,向高雄高分院提起上訴。二審合議庭檢視證據後指出,陳嫌在被羈押後首次提訊時,才突然供出鄭員,並要求能以交保替代羈押,其動機可疑,可能爲了交保而虛僞陳述。
此外,檢方主張泄密當時,基地臺通聯紀錄顯示鄭員出現在特定地點做爲證據,但法院認爲,當天鄭員確實因公至該處查案,不排除只是例行勤務行蹤被系統定位,難以據此推定就是泄密的直接證據。
高分院認定,檢方所提相關證據仍不足以動搖無罪推定原則,裁定駁回上訴,維持無罪判決。此案一、二審法院均判決無罪,案件可望以無罪定讞;市警局表示,鄭姓員警案件發生後調離原職,至仁武分局警備隊,目前仍正常服勤中,工作權益未受案件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