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可加熱菸上市 國健署挨批違法

衛福部國健署七月公告覈定二家業者、十四項加熱煙產品有條件通過審查,官員十日受訪時直指將核發上市許可是不實謠言;但時隔兩日,昨宣佈核可一家美國煙商,共八項菸草柱產品及其三款組合元件,可於十月十一日上市。民團痛批,菸害防制法修法時,朝野共識禁止加味加熱煙,國健署已違法,監察院應調查。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說,衛福部邀集毒理學、臨牀藥理、成癮、公衛等領域專家,逐案審查加熱煙,七月底審查完畢,核可二家業者、十四項產品「有條件通過」,昨評估業者提交上市的最後文件,核給一家美國煙品業者,共八項菸草柱及其三款組合元件,可於十月十一日生效。另一家業者六項產品,也進入最後評估程序。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說,本次核可八項菸草柱中,僅一種爲原味,其餘均爲加味菸草柱,煙防法修法時,國健署稱希望立法院透過法律授權國健署禁止加味煙品,該法第十條現行規定「煙品不得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之添加物」,但衛福部仍執意放行加味加熱煙,已明顯違法。

林清麗說,網路瘋傳國健署放行加熱煙,官方出面澄清爲誤傳,卻在二天後大翻盤,簡直是欺騙大衆,加味加熱煙對年輕族羣吸引力高,威脅健康,衛福部違法闖關通過的行爲,民間團體與家長團體均感到無力,監察院是時候發揮功能,主動啓動調查。

另,菸害防制法規定,任何煙品不得標註會誤導民衆認爲吸菸危害輕微的文字。林清麗說,本次開放加熱煙載具包含「IQOS」產品,其中文翻譯爲「我戒除紙菸」,有誤導民衆認爲加熱煙有助戒菸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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