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可加味加熱菸上市挨批違法…國健署稱無疑慮 添加物草案尚未公告

民團痛批,煙防法修法時,朝野共識禁止加味加熱煙,衛福部開放加味加熱煙,已明顯違法。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衛福部國健署昨天核可一家煙商,共8項菸草柱及3項組合元件,可於10月11日起合法販售,其中除原味菸草柱,也包含加味菸草柱。民團痛批,煙防法修法時,朝野共識禁止加味加熱煙,衛福部此舉已違法。國健署今主動迴應,煙品添加物草案「尚在研議中」,本次審查均符合煙防法相關規定,「所有程序均合法,無違法情事。」

衛福部去年8月預告「煙品禁止使用之添加物」草案,此爲煙品添加物第二版草案,由前一版本禁止煙品口味,改爲禁止煙品成分,引發民團不滿。國健署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說,此版本預告結束後,國健署接獲外界1萬3千餘則意見,關注面向相當多元,且需考量實務上稽查、執法等如何落實,因此目前尚未公告,仍在與專家進行研議,且無法預估上路時間。

羅素英說,煙品添加物相關規範,原本以風味進行預告,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四種口味,但外界擔憂,以口味區分在執法時會遇到困難,因此第二次預告改以添加物成分進行規範,這是參考加拿大等國際做法,目標仍是禁止會引誘兒少的風味添加物,目前國健署關注後續實務管理,已與國內外專家舉行多次會議,持續研議中,「不能公告後卻無法稽覈、檢驗、裁罰。」

國健署強調,未來煙品添加物相關草案公告後,將一體適用所有煙品,且經覈定上市產品,也不可宣稱更安全、替代紙菸等誤導字樣,以確保消費者不受誤導。另,將會同地方政府啓動稽查專案,針對實體店鋪、校園周邊及網路平臺等重點區域加強查緝,並增加「秘密客」抽訪頻率,密集監測業者行爲。

「政府對青少年使用加熱煙,採零容忍立場。」羅素英說,上市煙品須符合煙防法、菸酒管理法及稅捐規定,且加熱煙載具不得展示,若有專賣店公開展示屬違法行爲,將加強稽查取締,尤其針對校園周邊列爲重點,並將嚴格禁止販售給未滿20歲青少年及孕婦,並持續透過宣導煙品危害與定期公佈稽查結果,共同建立煙品防制安全網,守護國民健康。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