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味加熱菸合法上市但添加物草案仍在研議 莊人祥:持續討論檢驗配套

董氏基金會批評,菸害防治法修法時,朝野共識禁止加味加熱煙,但衛福部卻開放加味加熱煙,已明顯違法。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衛福部國健署今年7月宣佈「有條件通過」2家加熱煙業者、14個品項,本月12日初步覈定1家業者的8品項菸草柱、3款組合元件,完成最後上市前文件覈定,將在10月11日生效可合法上市,第2家則在法制程序中。董氏基金會表示,加味加熱煙違法闖關,呼籲監察院主動調查此案。

「菸害防制法」修正通過後,全面禁用電子煙、納管加熱煙。董氏基金會煙防中心主任林清麗說,國健署2年半來不公告煙品禁止使用之添加物列表,反而通過「加味」加熱煙,包括含有薄荷、藍莓及花香口味的加熱煙,公然違背「菸害防制法」第10條規定「煙品不得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之添加物」,其目的即在全面禁止所有加味煙。

董氏基金會重申三大訴求,請政府立即以緊急命令暫緩加味加熱煙上市許可;依法公告「煙品除菸草原味外,禁止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或其他天然或人工調製口味之添加物」,呼籲監察院應主動調查此案。

對此,衛福部次長莊人祥今參與公開活動時,接受媒體訪問表示,加味煙相關添加物草案,目前仍在草案研議階段,並已收到好幾萬筆的意見,國健署對於加味煙的處理上,包括公告、檢驗相當謹慎,當加味煙相關添加物草案公告確定後,不論是加熱煙、紙菸一體適用。

莊人祥,目前添加物草案仍在修法階段,就是持續蒐集意見,一旦訂出加味煙相關規範,其必須是可以檢驗的,如今就是討論檢驗配套措施等,若法律條文公佈後,卻沒有搭配檢驗辦法,這會是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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