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完成核定 8項加熱煙10月合法上市 民團促監察院介入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菸害防制法》修正通過後,國健署不僅在2年內遲遲未能公告煙品禁止使用的添加物列表,反而於近日通過「加味」加熱煙,包括含有花香藍莓口味或薄荷口味之加熱煙。(王家瑜攝)
國健署7月宣佈「有條件通過」2家加熱煙業者、14個品項,今初步覈定1家業者的8品項菸草柱、3款組合元件,完成最後上市前文件覈定,將在10月11日生效,可合法上市,而第2家則在法制程序中。董氏基金會直批,加熱、加味煙違法闖關茲事體大,現在是監察院發揮功能的時候了。
菲○○○公司的8品項菸草柱、3款組合元件今通過上市前文件覈定。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表示,這是經過嚴謹評估才覈定。上市後,中央、地方將合作稽查,禁止賣給孕婦、兒少,也要求業者定期委託公正第三方,提交上市後監視、管制報告。同時她提醒,任何形式的煙品都對健康有害,政府有提供多元的戒菸協助,希望國人善加利用,早日擺脫煙癮。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菸害防制法》修正通過後,國健署不僅在2年內遲遲未能公告煙品禁止使用的添加物列表,反而於近日通過「加味」加熱煙,包括含有花香藍莓口味或薄荷口味加熱煙,不僅公然違背《菸害防制法》第10條立法目的、更無視立法院於修法期間要求、國健署長答應應全面禁止「所有」加味煙的承諾,明顯已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0條的規定。
林清麗直言,國健署10日才向媒體說,近日將核發許可的傳言是「不實傳言」,今天就確定通過,如果是合法行爲,爲何要用欺騙的手段。加熱、加味煙違法闖關茲事體大,現在是監察院發揮功能的時候了,應還全民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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